时间:2019-09-18 大 中 小
为有效遏制燃煤污染,切实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忻州市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民用洁净煤供应工作的通知》(忻能源办发〔2019〕121号)精神,大力提倡在全县农村地区使用民用洁净煤,并依法取缔不合格散煤零售点。现通告如下:
一、规范洁净煤供应点。按照“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惠民利民”的原则,确定以下三个企业为第一批五台县洁净煤合格供应点,负责全县农村地区的民用洁净煤供应保障工作。
(一)大金源煤炭洗选有限公司(位于建安乡)
(二)五台县杜飞煤炭洗选有限公司(位于东雷乡)
(三)五台县泰泽源煤炭洗选有限公司(位于陈家庄乡)
二、坚决依法取缔不合格散煤零售点。即日起,县农村地区民用洁净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环保、能源、应急、市场和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全县所有不合格散煤零售点,按“散、乱、污”企业依法取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经营和销售民用散煤。
三、严格煤质管控。所有洁净煤供应点,必须严格按照《山西省煤炭销售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晋煤经发〔2017〕385号)文件要求,依法经营,严禁销售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劣质散煤。
特此通告
五台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