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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食药局发布2018年度药品流通环节预警信息(第四期)

 时间:2018-03-30      来源:

  时间:2018-03-27      来源:市食药局

 

  近日,忻州市食药局结合2017年度忻州市药品流通环节风险评估情况,于近期陆续下发预警信息给各县(市、区)局,进一步发挥药品风险评估在日常监管中的指导作用。此次预警信息(第四期)的主要内容是针对药品流通领域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预警和处置。 

  忻州市2017年共收集药品不良反应3071例,其中化药2503例,占总报告数的81.50%;中药511例,占总报告数的16.64%;生物制剂17例,总报告数的0.55%;其它40例,总报告数的1.30%。总体化学药与中药制剂占比重大。主要存在问题:一是联合用药不良反应发生率高,特别是抗感染药品与其它药品联合使用时。不良反应发生率排名3位的品种依次为:左氧氟沙星、阿莫西林、头孢曲松;二是中药制剂不良反应发生率占较大比重。不良反应发生率排名前3位的是银杏叶/舒血宁、丹红、参麦为此,市局要求各县(市、区)局:一要充分发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的“预警”功效,防范发生药品安全事件;二要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协作,形成联动,以防范群体性药品不良事件的发生;三要加强对药品储存、运输过程中的温湿度监测,特别是关注医疗机构药房及护办室、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部门储存药品的场所,是否配置了阴凉柜、冷藏柜,是否对环境温湿度进行有效的监测,以保证药品质量;四要加强抗感染药品及中药制剂的监督检查,防范药害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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