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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蓝水碧地净 三晋颜值更高——“数读”2023年美丽山西建设成绩单

 时间:2024-02-09      来源:

 

 

  太原汾河公园一景(资料图片)。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数据显示,刚过去的一年,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国家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任务全部完成。PM2.5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改善幅度全国第二,创历史最低水平。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93.6%。连续两年在党中央国务院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评为优秀。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0.2%

  2023年,我省空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大力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用地”四大结构优化调整,深入推进企业污染治理,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夏季臭氧污染治理、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汾河谷地污染治理等,推动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数据显示,去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48,同比下降0.2%;扣除沙尘异常超标天后,优良天数比例为76.4%,好于国家下达我省年度目标4.9个百分点,在京津冀及周边省市排名第二,仅次于北京;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9%,连续三年稳定控制在1%以内。

  6项指标中,PM2.5、PM10、SO₂、NO₂平均浓度分别为37、74、12、31微克/立方米,CO平均浓度为1.4毫克/立方米,O₃平均浓度为168微克/立方米。除O₃外,其余5项指标较“十三五”期末均有明显下降。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改善幅度全国第二,创历史最低水平,较“十三五”期末下降19.6%;SO₂平均浓度稳定在10余微克/立方米,较“十三五”期末下降36.8%。

  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首次进入“90+”

  水是生命之源,水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类健康和生活质量。

  2023年,我省一边积极推进“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一边坚持“治管并重”聚焦水污染防治攻坚,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93.6%,首次进入“90+”,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年度目标。海河流域优良水体比例首次达100%。黄河流域优良水体比例达90%。汾河流域优良水体比例达80.9%,同比提升19个百分点,取得我省历史最好成绩。

  2023年,全省“一泓清水入黄河”所涉及的285个工程中,已开工213个,完工88个,开工率74.7%,完工率30.9%。

  通过工程实施,取得了初步成效:环境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完成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416公里,新增建设污水收集管网1260.7公里,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7.5万立方米/日,实现中水回用8.2万吨/日;水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建成人工湿地149.6亩,压采地下水245万立方米,完成河道治理498.5公里;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提升,新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4万立方米/日。

  受污染耕地100%落实安全利用技术措施

  土壤安全事关“脚下环境”和“餐桌安全”。2023年,我省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以百姓心为心,以百姓事为事”,紧盯老百姓“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安全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进一步巩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实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2023年,全省受污染耕地100%落实安全利用技术措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地下水环境质量长期保持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2.6%,较国家下达我省2023年度目标任务高出3.6个百分点。

  同时,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成效。娄烦县、灵丘县、盂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太原西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左权县被命名为第七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太原市杏花岭区、浑源县等11个县(市、区)被命名为第二批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碳普惠机制建设积极推进,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全社会参与的方式,建成“三晋绿色生活”碳普惠推广平台,并于2023年8月被生态环境部评为“2022年全国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气候投融资机制试点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据悉,我省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在产融对接、项目建设、金融创新等方面均取得积极进展,两个试点城市共有57个气候投融资重点项目得到金融机构授信436亿元、获得贷款112.29亿元,气候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同发展的格局初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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