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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9-058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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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五台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3号整改任务阶段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19-12-26 |
时间:2019-12-26 来源:
按照《忻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五台县委、县政府组成验收组对《整改任务清单》第3号整改任务阶段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省级《整改方案》问题第五条)“阳泉、长治、晋城、晋中等地市,作为全省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没有落实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的要求。长治市减煤工作方案与临汾市内容雷同,晋中市直到2017年11月才出台方案;省发展改革委仅对减煤方案进行备案,从未督办考核。阳泉、晋城、晋中、长治4市煤炭消费量不降反升,同比分别增长286万吨、123万吨、118万吨、56万吨,其中阳泉市同比增加37.1%。全省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达到3.22亿吨,同比增长2200万吨,其中重工业用煤增长2254万吨”。
二、2019年底阶段整改目标
2019年底,通过实施城乡清洁取暖“煤改电”,减少全县煤炭消费总量。
三、完成情况
1、严把项目审批关。县发改部门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产业准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对已列入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和落后生产工业项目,一律不予以备案,坚决杜绝新的污染源产生,实现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炼焦、电石、铁合金等高污染、高耗能产业新增项目的“零审批”。
2、大力实施“煤改电”。我县制定了《五台县推进城乡采暖“煤改电”工作实施方案》(五政办发〔2019〕43号),成立由县委常委白俊清任组长的五台县城乡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领导组。2019年城乡清洁取暖“煤改电”总任务13541户,截至12月底完成13570户,完成率100%。通过实施“煤改电”,进一步调整优化城乡供热能源结构,减少全县煤炭消费总量。
中共五台县委 五台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