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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县财政局: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时间:2022-11-01      来源:

  近年来,五台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发展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力度,支持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稳步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明显提升,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一是完善财政稳定投入机制。五台县持续构建文化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将公共文化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优先保障支出。2020年县级预算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相关资金2194万元,2021年预算安排2921万元,2022年预算安排2909万元用于对公共文化方面各项工程,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充分保障各项文化资金需求。

  二是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及时下达上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2022年前三季度,已累计下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资金1736万元,优先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旅游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文物保护、烈士陵园、纪念馆、综合馆、公益事业发展等,有效促进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是健全公益文化投入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引导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降低信贷门槛,对符合劳动密集型条件的文化类中小企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积极为县域内文化企业和市级担保机构间牵线搭桥,帮助中小微企业获取优质金融服务。降低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鼓励社会各界捐助文化建设。非公有资本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兴办的文化企业,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资质认定、融资等方面,享受与国有文化企业同等待遇。

  四是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监管。县财政局认真履行财政监管职能,牵头制定《五台县财政预算评审管理办法》,按照财政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把好项目申报的审核关,对申报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合规性审查。加强绩效评价,将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贯穿于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全过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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