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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征收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04-06      来源: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政策解读 

  2022年,我省税务部门负责统一征收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受理缴费档次确认;其他有关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仍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一、参保登记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未参保城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二、征收期限 

  1、按自然年度缴纳 

  2、集中征缴期为20224月至6月 

  注:集中征缴期间每月1-25日可办理缴费(节假日不顺延)。 

  三、缴费标准 

  2022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保标准为200元、3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0个档次。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缴纳,多缴多得,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执行如下最低标准 

  各地具体补贴标准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参保人员当年没有缴费,之后再进行补缴的,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的费补贴 

  不需要补缴历年缴费的参保人员一个费年度只能纳一次基本养老保险费,需在缴费前完成缴费档次确认,纳完成后不能再办理本年度缴费档次变更业务。 

  四、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办理缴费: 

  (一)自行缴费 

  费人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 

  1可以通过信、协作银行手机APP、自然人网厅等方式办理 

  2也可以到协作银行网点通过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 

  ①微信缴费道 

  已开通微信缴费的地区,参保人可登录微信进入【支付】-【城市服】-【社保】-【山西省城居民社保纳】-【城多居民养老保险】办理缴费,进入缴费页面后务必确认参保地信息是否正确如有误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更正,次日再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可在【缴费记录查询】查询缴费记录。 

  选择缴费年限时,日常缴费的选择“2022年”;补缴保费的选择“补缴” 

  注意事项 

  (1)微信缴费后查询缴费状态显示“失败或处理中”。银行会批量处理每日业务,缴费人需等待5至7个工作日,如缴费成功,系统会更新缴费状态为“成功”。如缴费不成功,银行会在5到7个工作日进行退费。缴费人收到退费后可再次进行缴费,再次缴费提示“用户重复申报”,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后再进行缴费。 

  (2)微信缴费提示“无登记的参保信息”。如为首次参保,需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次日再通过微信办理缴费。如非首次参保,则可能为参保信息未传递成功或姓名、身份证号码登记信息有误等原因,需咨询主管税务机关确认,若参保信息未传递成功,需联系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重新传递;若需更正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需到当地社经办机构进行変更,次日再通过微信办理缴费。 

  ②银行缴费渠道 

  缴费人可通过协作银行手机APP自行完成缴费;也可使用该商业银行卡或现金,通过其网点自助机或柜台办理 

  通过手机APP费选择年限时,正常费的选择“2022年”补缴保费的选择“补缴”。 

  ③自然人网厅 

  费人选择自然人网厅缴费的,需先与主管税务机关协作银行签订两方协议,可通过协作银行手APP或柜台签订协议。选择【银联实名认证注册】或【已获取个人注册码用户注】登录后,在社保费办理】模块入参保信息,选择相应的费类型及应缴费额办理费。 

  选【银联实名认证注】,需要定银行卡及行预留手机号选择【已获取个人注册码用户注】,需要提到办税服务获取注码。 

  (二)集中代收 

  缴费人选择村(居)委会或商业银行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 

  协办人员可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等多种道代理完成缴费;村集体补助、资助等由协办人员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费。 

  收取现金的,员对现金缴费明细登记造册,严格按照“双限”规定要求,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费,保障代收资金管理安全。 

  五、特殊缴费 

  (一)困难群众资助、补贴 

  农村建档立卡困人员等困难群众,按照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自主择次进行纳;政府各部门按照相关政给予资、补贴的,由社保经办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按原有道办理。 

  (二)村集体补助 

  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经组织等对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或助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原流程审核,将(补助)资助信息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至税务部门后,由村(居)委会协办人员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三)保费补缴 

  符合补政策保费的费人先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具体补缴金额次日再通过微信或税务部门协作银行手机APP等道办理费。 

  六、退费办理 

  符合退费政策需要办理退费的,缴费人可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退费申请,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核验确认,可办理退费的及时退还给缴费人不能退费的,当场告知缴费人原因。退费政策及申请资料请咨询各级社保经办机构。 

  七、缴费证明打印 

  加盖税收业务专用章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加盖商业银行收讫专用章的收款凭证均可作为城乡居民缴费证明 

  居民通过各种道完成缴后,可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厅【开具社保缴证明模块查询缴费记录,需要《社会保险费费证明》的可以自行下载打印 

  由于社保费缴费信息在税务部门、国库部门和商业银行之间传递需要一定的时间,缴费证明的开具时间一般为缴费成功五个工作日后。 

  八、其他 

补充养老保险费征收政策解读 

  城乡居民

  2022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就要开始缴费了,具体政策如下: 

  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变更及补缴核定、待遇支付、关系转续等业务办理 

  税务机关负责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一、参保登记 

  已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险的可通过民生山西APP或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登记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才能纳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费。 

  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可直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登记。 

  温馨提示: 

  因人社部门向税务部门传参保登记信息需要一定时间,建议参保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后次日再进行费。 

  二、缴费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赡养人员、家庭)按年缴费,缴费标准设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共五个档次 

  政府对个人缴费给予补贴,多缴多得,缴费补贴(入口补)标准为: 

 

  ①参保人员当年不缴费的,政府不予补贴 

  ②之后再进行补的,补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三、缴费流程 

  参保人员可通过各类缴费渠道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后进行费。 

  1、无补业务的 

  个缴费年度只能纳一次补充养老保险费,缴费后不再办理本年度缴费档次的调整。 

  2、符合补缴保险费条件的 

  通过民生山西APP或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具体补金额次日再通过微信、当地协作银行手机APP等渠道办理费。 

 

  四、代缴及补助(资助) 

  ()特殊群体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最低费标准代其纳补充养老保险费 

  (二)补助、资助 

  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对年满50周岁、不足65周岁的参保人员给予补助的,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员给予资助的,先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补助或资助人名单及金额社保经办机构将费信息通过信息共享平台传递至税务,缴费人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五、征收期限 

  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征收期限一致,实行按自然年度缴纳,集中征期为每年4-6月份期间每月1-25日可办理费(节假日不顺延)。 

  六、缴费方式 

  税务部门采取“线上为主、线下兜底费服务模式,费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办理费 

 

  ()自行缴费 

  1线上道办理 

  费人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部分市已开通)、当地协作银行手机APP、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等 

  2线下道办理 

  可到当地协作银行网点通过自助机或柜台办理费。 

  ①微信缴费 

  费人可登录微信进入【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办理缴费进入缴费页面后务必确认参保登记信息是否正确,如有误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更正,次日再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可在【我的缴费记录】或【参保人费查询】查询缴费记录。 

  选择缴费年限时,正常缴费的选择“费年度”,补缴保费的选择“补缴” 

  ②银行缴费 

  ☆可通过当地协作银行手机APP自行完成 

  ☆也可使用银行卡现金,通过其网点自助机或柜合办理费。 

  ☆通过手机APP缴费选择费年时,正常缴费的选择“费年度”,补缴保费的选择“补缴。” 

  ③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缴费 

  费人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地址:https:// etax. shanxi. Chinatax. gov. cn/login),选择【自然人登录进行缴费 

  ()集中代收 

  除补助、资助外,缴费人选择由村(居)委会、商业银行等方式集中代收的,由代办员通过以下等多种渠道代办完成缴费,并向缴费人提供相应的缴费入库记录 

  ☆微信         ☆缴费专用POS      ☆当地协作银行手机APP 

  收取现金的,代办员对现金缴费明细登记造册,严格按照“双限”规定要求,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费,保障代收资金管理安全。 

  七、待遇领取条件 

  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年满6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已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2021年1月1日起,已年满65周岁并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不用缴费,可直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待遇。有补缴意愿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最长补缴年限不超过15年,补缴费用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八、缴费证明打印 

  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税收业务专用章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加盖商业银行收讫专用章的收款凭证、缴费专用POS机的小票。 

  城乡居民通过各种渠道完成缴费后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查询打印《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也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打印《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由于费信息在税务部门、国库部门和商业银行之间传递需要一定的时间,缴费证明的开具时间一般为缴费成功5个工作日后。 

  九、其他 

  对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关系转续、待遇核定等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或拔打12383进行咨询。 

  在办理费业务时如有疑问或者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或拨打12366根据语音提示选择6号键(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缴纳)进行咨询。 

  对山西省电子税务局使用过程遇到的问题可拨打95113进行咨询。 

 

 

 

 

相关文件:五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征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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