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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台县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2-12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局、办: 

  五台县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 

    

  

  五台县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近年来,随着我县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步伐逐渐加快,需要进一步深化县域水资源合理配置,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按照《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大力推动全民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全县用水安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9695 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山西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926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206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大力推动节水制度、政策、技术、机制创新,加快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加强节水监管和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节水意识,让节水行动真正成为全民行动,全力推动五台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21年,管理机制逐步健全,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市场机制趋于完善,节水效果初步显现。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0.41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7%13%,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2,全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2022,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节水产业初显成效,非常规水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民节水意识明显增强。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0.425亿立方米以,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分别下降19%1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42 

  2035,形成健全的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优先思想全面落实, 节水监管能力和手段显著提升,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0.457亿立方米以内,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水平较为先进,形成水资源利用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 

  三、重点行动 

  (一)总量强度双控。 

  1.强化指标刚性约束。严格实行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健全县级行政区域取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快落实主要领域和重点流域用水指标,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在区域发展、城镇建设、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刚性约束。建立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岩溶大泉保护。 

  2.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贯彻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开展节水评价,合理确定经济布局、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加快淘汰高耗水落后产能,不断降低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比重。以乡镇为单元,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到2022年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 

  3.强化节水考核监督。逐步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将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监督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落实责任追究。建立水资源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节水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农业节水增效。 

  4.大力推进节水灌溉。加快灌区节水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分区域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开展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科学合理确定灌溉定额,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技术,在蔬菜、果品等特色种植区实施水肥一体化技术。2021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万亩、水肥一体化面积0.03万亩,节水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达到53.3% 

  5.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根据水资源条件,推进适水种植、 

  量水生产。加快发展旱作农业,实现以旱补水。在干旱缺水地区,适度压减高耗水作物,扩大低耗水和耐旱作物种植比例,选育推广耐旱农作物新品种。2022,50%以上乡镇实现有机旱作农业示范片全覆盖。 

  6.推广畜牧渔业节水方式。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和建设,鼓励采取进排水改造、生物净化、人工湿地、水生蔬菜花卉种植等措施, 推动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到2022, 建设一批畜牧渔业节水示范养殖场。 

  7.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结合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 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在具备地表水源条件的区域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在实施农村集中供水、污水处 理工程和保障饮用水安全基础上, 推广使用节水器具,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有条件的地区推动计量收费和农村非常规水利用 

  (三)工业节水减排。 

  8.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 强化生产用水管理。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鼓励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和再生水回用改造, 重点用水企业定期依法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对超过用水定额标准的企业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并实行水费()累进加价制度。到2022, 地下水超采地区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用水计划管理实现全覆盖,地下水非超采地区年用水量1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用水计划管理实现全覆盖。 

  9.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采用差别水价以及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在生态脆弱、严重缺水地区,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对采用列入淘汰目录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 不予批准取水许可;未按期淘汰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依法严格查处。到2022年,在高耗水行业建成一批节水型企业。 

  10.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 节水为重点目标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改造,加快节水及 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等集成优化。新建企业和园区要在规划布局时, 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 进行节水评价。到2022, 创建1家节水标杆企业 

  (四)城镇节水降损。 

  11.全面推进节水型城镇建设。提高城镇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等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落实城镇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动城镇节水改造;大力推进海绵城镇建设,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重点抓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大城镇雨水、污水管网和排水设施改造,采用下凹式绿地、下沉式广场、渗透式路面、雨水花园等措施加强雨水收集利用,配套建设雨水滞留渗透、收集利用等设施。推动城镇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镇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使用再生水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系统。 

  12.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加快实施供水管网改造,重点推动管网高漏损地区的节水改造。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要制定公共供水管网减损措施和管控制度, 将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纳入城镇供水考核体系。 

  13.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城市园林绿化宜选用适合的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同时加大中水管网建设力度,鼓励园林行业采用中水灌溉方式。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制定节水措施方案,节水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有条件的要积极开展雨水集蓄利用建设,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和灰水处理装置。公共机构要开展节水诊断, 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节水器具。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 普及推广节水型器具。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标杆建设。到2022, 全县40%以上的县级机关、20%以上的县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 2025, 全县60%以上的县级机关、30%以上的县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大胆探索合同节水建设模式, 全县建成1所以上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合同节水中学。 

  14.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从严控制洗浴、洗车、人工滑雪场、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推动游泳、洗浴、洗车等特殊用水行业,采用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设备设施,充分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推动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实施节水型器具和设备改造, 逐步淘汰耗水量高的用水器具和设备,提升高耗水服务业的用水效率。 

  (五)重点地区节水开源。 

  15.加快推进地下水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地下水综合治理,采取强化节水、置换水源、禁采限采、关井压田等措施, 充分利用大小水网配套水源及非传统水源等, 压减地下水开采量。加快实施新型窖池高效集雨。严格机电井管理,限期关闭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非农自备水井。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缺水区内禁止工农业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采取强化节水、置换水源、禁采限采、关井压采等综合治理措施,压减地下水开采量。2020,全县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在900万立方米以内,到2022,城镇力争全面实现采补平衡。 

  16.强化岩溶大泉保护监管。加快推进岩溶大泉泉源和重点保护区的保护和生态修复。严格控制企业生产取用泉域岩溶地下水, 分步推进重点保护区内已建高耗水企业退出。通过强化节水监管、禁采限采、水源置换等综合措施, 减少区域岩溶泉水取用量,强化生态措施,促进泉水出流量逐步恢复稳定、断流泉水水位回升及复流。加强泉域地下水动态监测和研究,合理制定泉域保护规划,切实为岩溶大泉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17.提升非常规水利用率。强制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严格考核非常规水利用比例。统筹利用好再生水、雨水、苦咸水等用于农业灌溉和生态景观。工业集聚区应当规划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再生水利用系统,区内再生水利用率应达到30%以上。加大矿井水综合利用,矿井水利用率应达到75%以上,对未充分利用矿井水的采矿业,试行核减其下年度常规水源计划用水指标。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2022年,城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非常规水利用占比提高2% 

  (六)节水科技创新。 

  18.促进节水关键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动节水技术与工艺创新,加快节水科技成果转化,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广节水产品和技术,拓展节水科技成果及先进节水技术工艺推广渠道,逐步推动节水技术成果市场化。 

  19.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鼓励企业加大节水装备及升级改造,降低供水和水处理成本。规范节水产品市场,促进节水装备 

  与产品的多元化供给。规范化节水服务,促进节水产业发展。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政策规范制度推动。 

  20.深化水价改革。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全县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落实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逐步建立起与农民承受能力、节水成效、地方财力相匹配的精准补贴和节水激励奖励机制。理顺分类水价结构,建立健全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和引导全社会节约用水。严格执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对洗浴、洗车、人工滑雪()场等高耗水服务业执行特种行业水价。2022年底前,城区居民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21.推动水资源税改革。积极推进水资源税与水价改革同步,及时总结评估水资源税试点改革经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定了“税务征管、水利核量、自主申报、信息共享”的水资源税征管模式,建立水资源税征管数据共享平台,形成“专业化分工、多部门联动”的工作和责任机制。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促进水资源节约与保护。 

22.加强用水计量统计。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城镇用水计量率。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配备工业及服务业取用水计量器具,全面实施城镇居民“一户一表”改造,加快智能水表推广使用,加强对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建立节水统计调查和基层用水统计管理制度,加强对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 对全县年用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和2万立方米以上的服务业实现计量全覆盖,并进行用水统计监测,对破坏用水计量设施的行为予以打击。到2022年,中型灌区渠首和干支渠口门实现取水计量。 

  23.强化用水督查管理。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监督管理。对重 

  点地区、领域、行业、产品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逐步建立节水联席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查处违法取用水行为。实行用水报告制度,鼓励年用水总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企业或园区设立水务经理。将用水户违规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2020,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完善县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到2022,将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全部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24.落实节水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山西省用水定额》标准体系,逐步建立节水标准实时跟踪、评估和监督机制。2022年,节水标准基本覆盖取水定额、节水型公共机构、节水型企业、产品水效、水利用与处理设备、水回用等方面。 

  (二)市场机制创新。 

  25.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加快水权制度建设,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明晰区域和取用水户初始水权,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稳步推进确权登记,建立健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鼓励水权分配与交易平台建设,探索有偿转让计划内节约的水量。建立农业水权制度。对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区域总量控制指标或河流水量分配指标的地区,可通过水权交易解决新增用水需求。开展生态补偿型水权交易机制及试点研究。加强水权交易监管,规范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 

  26.推广水效标识节水产品。贯彻落实《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积极指导消费者选择水效更高的产品,强化市场监管,依法进行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产品。加大水效标识制度的宣传,积极指导用水户选择高效节水产品。 

  27.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创新节水服务模式,完善工业水循环利用设施、集中建筑中水设施委托运营服务机制,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农业灌溉、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领域,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拓展投融资渠道,整合市场资源要素,推动合同节水管理试点示范工程建设。 

  28.实施水效领跑和节水认证。在用水产品、用水企业、灌 区、公共机构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持续推进节水产品认证工作,逐步向社会推荐节水产品名录,完善相关认证结果采信机制。树立各行业节水先进标杆,鼓励开展水效对标达标,积极创建高质量的节水型载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各级乡镇辖区内节约用水工作主体责任,建立由水利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制定节水行动实施计划,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对于节水目标未落实的乡镇,依照相关规定追责问责。确保国家节水行动落地见效。 

  (二)推动法治建设。 

  严格按照节约用水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全社会用水行为。研究制定我县节约用水配套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推行节水激励政策,加大联合督查执法,对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要加大惩戒力度,对浪费水资源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三)完善财税政策。 

  强化资金支持。加大节水资金投入力度,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多方筹措资金,重点支持农业节水灌溉、水资源节约保护、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节水标准制修定、节水宣传教育等。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加强县情水情教育,将节水知识纳入全民素质教育,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的消费模式,提高全民节水意识。鼓励各相关部门开展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单位等创建活动。 

  (五)强化节水考核和社会监督。 

  完善监督考核机制,严格节水责任追究,将节水指标列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县级水资源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公开水资源信息,及时发布上级出台的水资源管理政策,健全公众监督机制和参与制度,构建全民节水的行动体系。开展节约用水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鼓励曝光浪费水资源、破坏供水节水设施等行为。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1

强化指标刚性约束

水利局

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

2

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

水利局

发展和改革局、直属机关事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教育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3

强化节水监督

水利局

发展和改革局、直属机关事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台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农业农村局

4

大力推进节水灌溉

农业农村局

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局、财政局

5

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

农业农村局

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6

推广养殖业节水方式

农业农村局

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15

加快推进地下水

综合治理

水利局

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台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农业农村局

16

强化岩溶大泉保护监管

水利局

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台分局、司法局、能源局

17

提升非常规水利用率

水利局

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台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农业农村局、能源局

18

深化水价改革

发展和改革局

水利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农业农村局

19

推动水资源税改革

财政局

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税务局

20

加强用水计量统计

水利局

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商务局

21

强化节水监督管理

水利局

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商务局

22

落实节水标准体系

发展和改革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直属机关事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农业农村局

23

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

水利局

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农业农村局

24

推广水效标识节水产品

发展和改革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农业农村局

25

推动合同节水管理

水利局

发展和改革局、直属机关事务中心、教育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台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26

实施水效领跑和

节水认证

发展和改革局

水利局、直属机关事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局

27

推进县域节水型

社会建设

水利局

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直属机关事务中心、教育科技局

28

推动法治建设

水利局

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29

完善财税政策

财政局

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税务局

30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水利局

发展和改革局、教育科技局、直属机关事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农业农村局

31

强化节水考核和

社会监督

水利局

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文化和旅游旅局

 

 

 

 

 相关文件:关于《五台县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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