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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未享受保障房证明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2-12-20
信件内容 本人户口是五台县陈家庄乡,因工作在外省,户口一直没有迁往工作地,现想在工作地购买安居房,需要提交户口所在地开具的未享受保障房证明,请问在哪里可以开具此证明,烦请告知详细地址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2-12-31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开具未享受保障房证明需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服务中心开具(地址:县社三楼,五台宾馆对面),需携带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