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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职工门诊慢性病申报条件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19-10-10
信件内容 县医保局把申报职工门诊慢性病的条件,给具体讲讲,因现在准备在天津住院准备进行透析。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19-10-14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县医疗保障局回复:职工门诊慢性病申报需提供近两年内因该病种在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病历中包括该病种相关阳性指标),两张一寸同底照,于每年11月份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五台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350-6520151,政务大厅医保窗口服务电话:0350-8759051.